2020年6月17日上午11时许,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文昌市锦山镇锦山墟进行日常巡逻和路面违法整治时,发现有一辆车牌号为琼01-36919的大中型拖拉机涉嫌超载。经对该车辆进行过磅,车辆超载比例达100%,随后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核查,经查证,该车辆同时存在超载100%以上的,改变外形和技术数据,加装、改装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具,载货超高,未按规定检验等五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对该拖拉机依法进行暂扣,并对驾驶员陈某作出共计罚款3800元的处罚。 文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以压事故、保平安为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减量控大”行动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文昌交警以“百吨王”为重点,严厉查处“百吨王”,对于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震慑交通违法者,彻底打消违法驾驶人的侥幸心理。文昌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
|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
( 琼ICP备17004170号-1 ) © 2007-2017
GMT+8, 2025-10-15 13:30 , Processed in 1.126474 second(s), 18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