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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机行业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

2021-2-5 15:19| 发布者: 省所2020| 查看: 1265| 评论: 0|来自: 省所

琼农机监字〔20211


各市、县农机安全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强化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农办〔20215)要求,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实际,我所制定了《海南省农机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2021126



海南省农机行业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安委办20211号)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海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展情况和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安委办《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及我省发生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农机安全生产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岁末年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农机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农机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为目标,通过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全面排查治理一批农机安全事故隐患,依法整治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全力为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及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在当前开展变型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根据职责对管辖行业继续开展并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是排查农机监理机构自身各项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排查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使用单位的依法生产经营情况;三是排查农机油料库房、农机存放库棚、农机维修操作间等重点高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四是排查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田间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排查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重点内容

1.全面排查治理农机行业事故隐患。重点检查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以及广大农民的农机库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和插秧机等是否存在各类事故隐患;检查农机驾驶员、操作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情况;检查农机主管部门自身责任体系建设情况;检查农机主管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农机主管部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农时季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农机主管部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和驾驶员培训考试情况;检查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法改装、非法上高速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农机主管部门“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等;检查农机主管部门是否制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详细列出排查目标清单,根据排查结果进行重点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行挂图作战,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限,对完成整改的每一起隐患要现场核实后销号,实行闭环管理等情况。

2.严厉打击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农机生产经营的行为;整治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整治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整治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不执行农机安全监管、抗拒农机安全执法的行为,以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省农业农村厅将派出3个工作组赴各市县开展督促指导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督促指导各市县落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紧急通知》(2021113日印发)情况;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情况;2021年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

四、开展专项检查时间安排和职责分工

(一)时间安排

此次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20211月至3月。

(二)职责分工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农机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与实施。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责和监管职责,迅速行动,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广大农机手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三)工作方式

以查隐患、治违法为主线,分级分层分类抓好工作落实

1.要求各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使用单位持续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坚持查改结合、以改为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每一项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2.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在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打击的原则,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保持高压态势,找准问题线索,列出隐患问题整改督办清单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任务清单,照单督办、照单查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使用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安全稳患突出的单位,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联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抓好拖拉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行动计划,采取“公安+”的模式,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落实“警农”联合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检查效果,严厉查处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重要时间节点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就东方市1.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作出的批示精神,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和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把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根据实际细化制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迅速下发到每一家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使用单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同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营造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舆论氛围,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整治情况逐一进行验收复查,实行整改销号。

(四)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随时上报,工作总结及《海南省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于329日前报送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办公室。联系电话:65314809,传真:65362997,邮箱:hnnjjl@126.com

 

附: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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