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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农机开展“隐患排查、交通整治”行动工作周报(十一)

2018-9-17 08:49| 发布者: 东方| 查看: 434| 评论: 0|原作者: 郑成

摘要: 源头隐患监管 本周中心开展行业隐患监管行动2天/次,中心组织农机执法人员与工商分别到八所镇、大田镇、感城镇等9家农业机械销售、维修网点对其销售资质、维修资格、消防隐患防范措施等进行检查,加强源头监管,确保 ...

源头隐患监管  本周中心开展行业隐患监管行动2天/次,中心组织农机执法人员与工商分别到八所镇、大田镇、感城镇等9家农业机械销售、维修网点对其销售资质、维修资格、消防隐患防范措施等进行检查,加强源头监管,确保隐患消除。

警农联合执法  本周中心开展警农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4天/次,中心主任郭禄全同志带领农机执法人员与市交警分别到八所镇、新龙镇、大田镇开展农机道路联合执法行动,出动警农执法人员31人次、共排查29辆车、违法违规(安全隐患)行为33起,现场交警依法对其4辆农用车进行扣车并罚款处理。

    职能部门联合执法  积极参加东方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多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行动2天/次,中心依据行动方案安排,出动农机执法人员分9人/次、分别在八所镇大坡田路口和大田镇零公里处参与公安交警、路政、安监、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9月3日,中心副主任曾丽萍同志组织农机执法人员到大田镇零公里处分别对变型拖拉机和胶轮拖拉机等主要2家维修网点进行维修资质、消防隐患防范措施检查,现场督促其经营负责人要拒绝给拖拉机进行改(拼)装、加胎等违法行为,消除作业区域安全隐患、配套消防设备。

9月4日,中心副主任曾丽萍同志组织农机执法人员与市公安交警在大田镇报白村开展农机道路交通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9月5日,农机中心组织农机执法人员与市公安交警在新龙镇开展农机道路交通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并到感城镇对拖拉机主要2家维修网点进行维修资质、消防隐患防范措施检查。

9月6日,中心主任科员吉东同志组织农机执法人员与市工商分别在八所镇(4家销售维修点)和大田镇(1家维修网点)开展农业机械销售资质、维修资格检查。

9月6日下午,中心副主任曾丽萍同志组织农机执法人员在八所镇城区大坡田路口参加东方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多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9月7日,中心主任郭禄全同志组织农机执法人员在大田镇参加东方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多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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