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号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三十条的第(五)条款规定“超过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其驾驶证失效,应当注销。 现我农机服务中心依据《规定》和第1号令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等条款,于2021年4月30日在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执法系统上对30名农机手超期未换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进行注销作废业务办理(原驾驶证未收回),并根据规定规范求要在此进行公告公示。 特此 附:2021年第十二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过期失效)集中注销人员名单。 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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