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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9-8 08:3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88| 评论: 0|原作者: 海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来自: 海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各市、县、自治县农机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部署要求,农业部农机化司决定在2016年公布首批28个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基础上,2017年度拟再组织推出100个左右示范县。为做好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省农机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标准。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报送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初步计划的通知》(农机管〔2016〕45号),各地组织报送了创建初步计划。今年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原则上要按照不低于2017年计划数量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具体县名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申报县应对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对主要农作物评价种类、评价的生产环节要做到应评尽评,不要遗漏。申请谷物产地烘干机械化生产环节不纳入评价的县,需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证明函。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为否决项,应全部达标,其中丘陵县及山区县各项定量指标达标值可相应降低10 个百分点。有关评价指标体系中具体指标解释问题,可向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咨询。

二、认真准备证明材料。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各地按照《指标体系》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来源于最新的权威有效的统计报表。有关证明材料准备方面具体问题,可向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咨询。

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依据《指标体系》标准,认真把关,于9月20日前将推荐申报示范县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省农机局,省农机局将适时开展复核和实地抽查工作,并向社会公示拟发布的示范县名单。

联系人: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张园,电话:(010)59198628;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张文毅,电话:(025)84346262,省农机局 李军,电话:65338099,电子邮箱:hnnongji@126.com。

海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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