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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第4批拖拉机的注销公告

2023-8-25 09:15| 发布者: 东方2020| 查看: 96| 评论: 0

摘要: 根据《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国家标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NY/T1875-2010)、《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 ...

根据《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国家标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NY/T1875-2010《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因相关拖拉机所有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业务,现对高志平77人名下登记的已达到使用年限的77台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详见附件)进行强制注销和公告作废

注销之日起,以上拖拉机的登记证书、车号牌、行驶证作废,拖拉机所有人(使用人)不能再非法使用。同时,市公安交通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加大对超限使用报废拖拉机的查处力度。

请拖拉机所有人(使用人)主动拆解报废已注销的拖拉机。(报废补贴联系人:朱孟念13853956387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第4批注销拖拉机信息表

 

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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