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 关于2024年第1批拖拉机的注销公告
根据《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因相关拖拉机所有人已办理拖拉机车牌证注销业务,现将秦有明等69人名下登记的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公告作废。 自注销之日起,以上拖拉机的登记证书、车号牌、行驶证作废,拖拉机所有人(使用人)不能再非法使用。同时,市公安交通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加大对已注销车牌证的拖拉机的查处力度。 请拖拉机所有人(使用人)主动拆解报废已注销的拖拉机。(报废补贴联系人:朱孟念19389856078、13853956387)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第1批注销拖拉机信息表
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 2024年 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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