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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关于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2017-12-14 12:26| 发布者: 省所| 查看: 807| 评论: 0|来自: 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琼农机监字〔201743

 

文昌、定安、屯昌、三亚、乐东、东方农机安全监理所(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安委办〔2017222号)精神,不断巩固和提高前期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决定于近期组织你所(站)联合当地公安交警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1218-20

二、重点执法区域

文昌、定安、屯昌、三亚、乐东、东方等6市(县)境内及交界地区农机生产作业频繁以及农机生产隐患突出的乡镇。

三、重点检查内容

集中对变型拖拉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载、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改装拼装、无年检、无证驾驶、假(套)牌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参加单位及人员

此次农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由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统一组织,文昌、定安、屯昌、三亚、乐东、东方等6市(县)农机监理部门各派4-6名执法人员参加(在辖区内执法,当地农机监理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执法人员),参与检查的市县农机监理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派人参加。

五、任务分工

此次农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共分两组在文昌、定安、屯昌、三亚、乐东、东方等6市(县)同时展开。

第一组

组长:史群耀

参加人员:罗杰、李冰、王樱及文昌、定安、屯昌农机监理部门执法人员和当地公安交警执法人员。

检查区域:重点检查文昌、定安、屯昌境内及交界地区。

第二组

组长:黄业琼

参加人员:符木华、周红敏、林辉及三亚、乐东、东方农机监理部门执法人员和当地公安交警执法人员。

检查区域:重点检查三亚、乐东、东方境内及交界地区。

六、保障措施

(一)参加联合执法检查的各市(县)农机监理部门各派执法车1-2台,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各派执法车1-2台。

(二)联合执法期间,参加执法人员的住宿费和车辆燃油费由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统一报销。

七、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的县(市)农机监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特点,选定重点执法区域,积极支持和配合联合执法行动。

(二)参加此次农机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的执法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文明执法,服从管理,注意安全。

(三)各组参加联合执法行动的执法人员请1218日下午17:00前分别在定安、乐东集结,具体集结地点由各小组与相关市县联系确定。 


                                   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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